武汉各区代办武汉各区民办教育非学历培训机构领取《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设立审批
武汉全市区服务:武昌区、洪山区、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黄陂、江岸区、东西湖、江汉、蔡甸、汉阳区、沌口开发区、硚口区、江夏区、青山区、新洲区、汉南区、武汉周边。
一、审批事项名称
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高中,初中,小学文化课培训机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实施中等及中等以下学历教育、学前教育、自学考试助学及其他文化教育的学校设立
二、申办者的条件:
1、有明确的办学宗旨、培养目标及相应的教学计划、教材和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
2、注册资金不低于30万,需要验资,
3、有与培训任务相适应的负责人、管理人员和合格教师。
4、教育场所一对一培训150平方米以上,一对多培训300平方以上,能签订3年或以上的租赁合同,需要备案或公证。
三、申办者应提交的材料
1.《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由我司办理,可以核准的名称包括:文化、艺术、围棋、专修、进修、舞蹈、美语、英语、儿童潜能、早教、素质教育、国学、特殊教育等,也可以直接核准学校名称为教育培训中心或教育培训学校,学校格式一般为武汉市某某区某某教育培训学校
2.可行性申请报告:我公司来根据你的情况来撰写。
3.举办者的资质材料:
4.学校决策机构(即理事会,由举办者或其代表、校长、教职工代表等5人以上单数人员组成)资料:
5.学校办学章程(我司根据你学校的情况来编写);
6.学校负责人(校长)材料:学校负责人聘用协议书(明确负责人的责权利,决策机构全体成员签名)、、,简历、学历证(大专以上)、校长资格证、政审材料等);
7.教职工花名册(含专兼职教师、财会人员、管理人员等的姓名、性别、年龄、学历、是否为在职人员、现任职务等信息)及按花名册顺序排列的教职工个人资料(教师:教师资格证、技术职称证、、学历证;财务人员:会计证、、学历证;其他管理人员的、学历证。);劳动聘用合同;聘任单位在职人员的,提供所在单位同意书。(专职教师不得少于教师总数的1/3)
8.学校管理制度(我司编写);
9.教学计划(我司编写);
10.教学仪器设备和图书资料清单 (我司提供格式);
11.办学场地材料:办学场地的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证;房屋租赁合同(经过公证或同时提供房管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备案证);学校场地及功能室设置图纸;(房屋用途不得为住宅,不少于150平方,3年以上租期)
12.校园安全材料:教育用房安全鉴定、公安消防部门出具的消防检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
13.不少于30万的验资报告;
14.联合出资举办的应提交经过公证的联合办学协议(如有,我司提供编写);
四、办理程序:
整理---审核----申请----初审同意-----开户验资----正式受理---区实地考查---区实地考查---审核通过---发证
武汉舜槿华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是武汉市工商局批准备案成立的具有工商注册代理资格的企业,10年老品牌,办理办学许可证、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公司注册、工商税务、代理记账服务。全城较,签订合同中间不收任何费用。
联系我时,请说是在黄页88网武汉代办审批栏目上看到的,谢谢!